严格限制临时冻结资金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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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7:59 经济参考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 “临时冻结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2日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对冻结可疑资金的时间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反洗钱法草案已是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原先草案第三十条修改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
这次提请审议的草案明确规定:“临时冻结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金融机构在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四十八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记者 刘铮 张晓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