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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抵押房屋融资成行规 楼市“惯例”隐藏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5: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宏观调控加力,银行银根紧缩,一些开发商将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借此继续滚动资金,有资金紧张的开发商甚至将商品房抵押给另一家公司,希望“以小搏大”。

  记者在北京、广州调研发现,这些房地产市场的“惯例”存在诸多风险,有关部门已经通过网上签约堵住了部分漏洞,但“亡羊补牢”式的政策还有待改进。

  “借鸡生蛋”抵押房“融资”成行规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可以“轻易”地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将尚未出售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这已经成为行规。许多开发商会利用抵押的方式“融资”,获取周转资金,开发新项目。

  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记者19日看到,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正准备预售的项目中,许多已经先期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房成为一些开发商的重要资金来源。

  记者19日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广州阳光家缘网上查询发现,广州不少房地产项目也在出售前抵押给了银行。与北京的一些楼盘全部抵押不同,广州楼盘的抵押情况相对较少,一幢楼的部分抵押居多。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与各地的融资成本不同相关。

  风险潜藏消费者须提防“抵押陷阱”

  李先生在北京市宣武区买了一套住房,住进去快一年了,房产证却迟迟拿不到手。原来是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盖二期去了,并没有给李先生及时解押并办理登记备案。

  一位开发商表示,眼下的房地产是卖方市场,抵押房现象比较普遍。记者了解到,有些资金紧张、又无法从银行贷款的开发商,甚至将预售商品房抵押给另一家公司来借款。

  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说,已抵押的商品房可以预售,但必须获得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的同意,并将抵押情况告知买受人(购房人)。买抵押房会给购房人带来一些风险。如开发商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收取房款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因为在解押之前,这样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未雨绸缪建议在“亡羊”前“补牢”

  法律界人士认为,预售制原本是从香港借鉴过来的,其正常运转需要建立在两个基础之上:商品住宅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现象,社会信用体系完备而有效。但在目前看来,这两个前提条件并不成熟。

  关于预售房存废的争议仍在继续,网上签约系统正在逐步推开,消费者拥有了对抵押房的知情权。业内人士指出,抵押房在各地实施网上签约后,透明度增加,风险有所减少,但要密切关注房地产信贷方面不断增加的风险。

  “亡羊”前希望能够“补牢”。廖治超建议,有关部门在出台新政策前,应充分考虑各种情况,诸如信息披露,风险告知,建立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政策等,未雨绸缪,堵塞漏洞。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在房地产合同中应增加相应条款,以减少房地产商的“
霸王条款
”,保护处于弱势的购房人利益。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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