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奥运特许商征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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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0:38 华夏时报 | |||||||||
第二批奥运特许商征集 征集登记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31日 本报记者刘琪莉报道记者昨日在北京奥运会网站的公告栏中看到,北京奥组委第二次公开征集2008年奥运会特许生产商和特许零售商。
据悉,应征企业从即日起,可在北京奥组委网站(www.beijing2008.com)提交企业信息登记表。征集登记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31日晚18时。此次特许生产商征集的产品类别包括伞类、童装类、运动水壶、旗帜、棋牌等文体用品类。 应征特许生产商的企业须满足“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和内销资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达标”,“通过环保体系认证或国家相关部门环保检测达标”等多项指标。 应征特许零售商的企业不但要求信誉良好,并且需要满足“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具备在应征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点的能力”等资质,并且要求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应征西部地区特许零售商的西部地区企业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根据公告信息,目前,第二次特许零售商的征集范围只在20个省,且都是目前奥运特许商品零售点较少的区域,包括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江西、广西、海南、贵州、甘肃、西藏、宁夏、云南、青海、新疆。根据北京奥运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目前全国共有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店221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山东以及部分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 此次征集的第二批特许生产商和零售商的特许权利将自北京奥组委授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