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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KTV企业谋涨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0:33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高翔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就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的收费标准,对兰州部分大型KTV经营业主进行采访时了解到,兰州KTV 经营场所目前还没有出现包房涨价现象,但一些KTV业主表示,如果一个月后国家版权局的收费标准正式通过并实施,他们将会对包厢费用进行上调。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收费标准,大部分KTV业主都面露难
色。欢天喜地量贩KTV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收费标准得以执行,他们不排除对KTV包房调价的可能。有部分KTV业主建议收取版权费时,应该将KTV经营的淡、旺季因素等因素考虑进去。

  西部地区

  收费标准“另当别论”

  昨日,国家版权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国家版权局公示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国家版权局会根据各地所反馈上来的意见进行考虑和适当修改。这位工作人员同时告诉记者,国家版权局会根据西部地区的消费状况等因素考虑做出低于目前公示标准的方案。

  甘肃省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标准他们已经看到,至于兰州的收费标准是否会降低只能由国家版权局来制定。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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