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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按揭”,不法房地产商谋取非法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16:5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广州地方税务第二稽查局近日在税务检查过程中,接连发现三家房地产商采取“假按揭”的手段,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共1.4亿元,取得售房收入1.9亿元而未申报纳税,企图将人民税款中饱私囊。

  据介绍,不法房地产商通常采取以下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一是利用员工、亲属及朋友的证件冒充购房者,签订虚假购房协议,用三成首付款套取七成银行按揭贷款;二是开发
商故意抬高房价,或与购房人串通规避“零首付”的政策限制,将楼市风险转嫁给银行;三是“假按揭”取得的售房收入不作为收入申报纳税。但根据税法规定,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税款。

  税务部门分析,上述“假按揭”的不法行为给社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危害,在制造楼市虚假繁荣表象的同时,也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假如发展商从银行套取购房贷款,将此房售卖时欺瞒

房屋产权情况,楼市就会出现了一房多卖的怪现象,一旦发展商卷款潜逃,就会给业主带来产权风险。假按揭还容易引发金融危机,不利于
房地产
、金融业等行业的健康发展。

  (黄宙辉粤地税)

  (观宇/编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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