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国家发改委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祝慧8月21日北京报道为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整顿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20日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据了解,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血站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以及医疗服务价格与
收费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不按政府规定降低药品价格、通过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者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医疗机构超过规定加价率(额)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取检查治疗费用,以及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检查重点,创新检查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反规定乱加价、乱收费,加重患者负担的行为。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作用,建立完善价格违法案件公开处理制度,曝光违法案件,提高检查的威慑力。此外,还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卫生主管等部门的配合,对检查发现的涉及商业贿赂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提请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