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民工也能买经济适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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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2:1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重庆8月20日电(记者朱丽亚)重庆市近日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暂行办法》,首次对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敞开了大门。 该《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办法》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弄虚作假骗购的,要追回已购住房或补缴商品房价格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承担。有关单位对申购人出具虚假证明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