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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友旅行出人命 亡者父母要索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10:02 经济参考报

  本报南宁电 网上召集“旅友”已成为一种流行,但也会引发麻烦。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今年6月底,南宁市武鸣县人梁某在时空网上召集“旅友”,组团到武鸣县境内的大明山赵江露营旅游。女青年骆某在朋友的邀请下也一起报名参加。“旅友”们将帐篷搭在赵江河床裸露的石块上。露营一带连下几场大暴雨,山洪暴发,熟睡中的骆某在毫无防备的情
况下,被山洪冲走。

  骆某的父母认为,作为一个团队,“旅友”们之间没有形成一个相互关照、相互救助的义务关系,以致险情发生时没有及时发现。因此,领队梁某及其他队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2名被告共同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15万余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


 蒙丽嫦 王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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