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成了购买健康保险不可缺少的重要过程
新报讯【记者王婷】根据新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将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业内人士分析,一旦新医疗险和疾病险中除去了生存给付责任,其保费有望降低。
据了解,《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所谓“生存给付责任”,指的是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上约定的年龄或者约定的期限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被保险人一笔生存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有病赔钱,无病还本”。比如一些健康险产品就规定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81周岁或88周岁就将返还保费。
目前市场中存在两类具有返还本金功能的重疾险,一类是和其他人身险产品附和在一起的,另一类则是单独的返还型重疾险,即将被叫停的是后面的一类,目前这类重疾险在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有关人士预计,虽然《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在9月1日起就要实施,但这类要被叫停的重疾险也不会一下子就从市场中完全消失,很可能会出现一个过渡期。新产品将执行新规定,而已经售出的保单则不受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医疗险和疾病险的主要功能就是抵御因医疗和疾病带来的风险,如果包含了生存给付责任,也就具有了投资的性质。保险公司的资金风险因此增大,所以具有生存给付责任的医疗险和疾病险产品保费也比较高。但实际上,投资并不是购买这类保险的市民的本意,如果要投资获取收益,会有很多更好的途径。保险的功能应该更加明确。
除去了生存给付责任,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缩小,保险费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有专家甚至预计,新重疾险的保费可能下降80%。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纯粹保障功能的医疗险和疾病险产品可能并不好卖。很多市民在考虑购买保险产品时,关注的不是这款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是什么、能抵御什么风险,而是仔细询问保费是否能全额返还、收益有多少。如果保险营销人员告知市民,在保险期间内不出险,保费将不再返还,不少市民都会掉头离去。对于一些市民来说,只要返还保费,支付几千元的保费也不心疼;但如果不还本,即使保费只有几十元,也还是舍不得。保险公司要做的不仅是设计新产品,还要力争改变市民的投保观念。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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