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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燃油附加费将继续征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 05: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尽管民航总局、国家发改委尚未公开下达有关继续征收甚至提高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但日前记者获悉,海南航空等航空公司已经给机票代理人发布了销售通知,通知称,原定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将于10月10日到期,但目前在民航总局尚未下发新的文件之前,10月11日以后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按正常费用征收。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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