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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新丰”案警醒地方投资冲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7:59 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在经济可能由偏快转向过热的严峻形势下,国务院16日严厉查处了违规建设的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分析人士认为,这一行政措施与两年前处理江苏“铁本”类似,将有力阻遏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

  引人注目的是,中央要求在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及两位副主席作出书面检查,对自治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此前,中国罕有省级政府因执行中央政令不力而被通报批评的情形。“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强化问责制、确保宏观调控令行禁止的决心。”经济学家王小广17日对新华社记者说,当前的确存在中央政府积极调控、一些地方政府态度消极的情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的调查表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存在越权审批、违规批准征地、虚假申报、突击建设、违反招投标程序等严重问题,尤其是在有关部门将其确定为违规项目、明令停工后,建设施工仍未得到制止。

  实际上,不少省份和内蒙古一样,发展靠的是“项目经济”、“投资经济”。各类项目,特别是大项目,无论国有、私营还是外资,背后往往有当地政府的优惠条件、参与策划。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通报批评,对地方各级政府是个警醒。地方政府应当从过度干预微观经济中逐渐淡出,转而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王小广说。


 记者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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