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监管细则严控风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7:10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首席记者高元勋) 昨天,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九部委下发的“国六条”的延续,也是银行监管机构为防范金融风险给出的最新指引性意见。 在国家最近的调控政策中,个人房贷一直是媒体关注焦点。大连部分银行房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他们对房贷首付比例一直要求比较严,一般的房子要首付3成才行。这次
在上海等地,以前,即使是二手房,也能办到8成贷款,要求的比大连松得多。“国六条”出台后,这些地方的银行一下子提高贷款门槛,当地的房市也因此受到冲击,甚至出现成交量大幅下跌等情形。分析人士认为,新文件中提到的“不宜一刀切”应该是在以前政策的基础上,还要严格要求。比如,第一套房国家要求可7成贷款,但如果银行发现贷款人还款能力值得怀疑的话,还可压缩其贷款成数,将7成压缩到6成、5成。 另外,《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使用的全过程监控”。 这意味着开发商取得的贷款要存在一个专门账户内,它要使用的话,应向银行申请,说明理由,才可提出一部分。在银行正常管理中也这么做,可避免开发商取得贷款后,一下子把钱都取走,对控制银行风险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