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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开发商贷款将受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11:0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琰)银监会昨天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的开发贷款作出限制。《通知》明确表示,对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开发秩序的开发企业,银行应严格限制其新增贷款。这是银监会首次将矛头指向“囤房”开发商。

  《通知》的下发让一些银行感到意外。“以前都是限制向资质不好、财力不强的开
发商提供贷款,现在却将限制范围拓展到了‘囤房’开发商。”某银行信贷部负责人表示,他认为对银行而言,只要借款人能提供抵押物,就不存在贷款风险。另一家银行信贷部人士则对《通知》的相关条款表示理解,他解释说,银监会之所以对此作出限制,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建设部门开始重点打击开发商为哄抬房价而采取的“囤房捂盘”做法,这些企业对银行来说有不可预知的风险。

  《通知》同时要求各银行积极开展个人首套自住房贷款,稳妥发展二手房贷款市场。首付款比例应当依据借款人还贷风险确定,不宜“一刀切”。此前,各银行按照相关政策统一将购买90平方米以上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提至三成,部分银行还对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借款人实行四到五成的首付款比例。

  银监会还在《通知》中表示,监管部门将建立

房地产信贷风险监测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对房地产贷款违规经营、造成贷款损失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银监会将在媒体公开披露并实施业务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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