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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文促银行“三查”开发房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王庆慧)中国银监会昨天再次就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下发通知,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相关制度及措施,9月底前应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银监会。

  开发贷款是银监会当前严密关注的重要方面。银监会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扎实做好房地产贷款“三查”,全过程监控开发商项目资本金水平及其变化,严禁向项目资本
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四证”不齐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开发贷款。对于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的开发企业,要严格限制新增房地产贷款。防止开发企业利用拆分项目、滚动开发等手段套取房地产贷款。

  此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评估和审慎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贷款前,要加强对储备土地的性质、权属关系、契约限制、开发规划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严格贷款发放条件。要科学、动态地测算和监控土地收储费用,开设专门的托管账户,警惕土地以低成本转让,确保土地出让收入优先归还银行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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