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肃处理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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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8:56 中国经济时报 | |||||||||
内蒙古自治区因违规建设电站被通报批评,所有违规电站项目一律停建 据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事故作出严肃处理。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
为了严肃法纪、政纪,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会议同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并责成对项目违规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副主席岳福洪、赵双连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决策执行不力,全区违规建设电站规模高达860万千瓦,问题十分严重。会议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所有违规电站项目一律停止建设,认真进行整顿。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都要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全局观念,认真贯彻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权威性,加强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