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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挪用贷款将被严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1:52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和平)在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提出要警示房贷风险后,昨天银监会网站又挂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勒令银行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一旦发现开发企业挪用房地产贷款,要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直至提前收回贷款。

  这已经是8月份以来,银监会通过官方渠道第二次发布严控房地产信贷的信号了。此
前,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已经在银监会机关局以上干部会上强调,要将房地产假按揭专项检查以及土地储备贷款作为专项治理。

  通知中,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扎实做好
房地产
贷款“三查”,全过程监控开发商项目资本金水平及其变化,严禁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
经济适用房
)、“四证”不齐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开发贷款。对于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的开发企业,要严格限制新增房地产贷款。防止开发企业利用拆分项目、滚动开发等手段套取房地产贷款。

  此外,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使用的全过程监控。健全开发贷款的封闭性管理措施,严密监控房屋销(预)售资金流向,可实行销(预)售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高度关注未实行封闭管理的开发贷款。加强对贷款抵押物的管理及抵押物价值变化的监测与评估,对抵押手续不完善及抵押物不足额的部分及时追加有关担保。

  在违规的处理上,银监会表示,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银监会客户风险信息系统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及时登录有关房地产贷款客户不守信用、违规操作等不良信息,严密监测境内外各类客户违约情况;加强同业合作,防范和控制客户跨行违约行为,建立违约客户“黑名单”等联合惩戒机制和房地产信贷风险监测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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