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举办06年第四期独立董事培训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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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11:25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 |||||||||
上海2006-08-16(中国商业电讯)——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日前在该所2006年第四期独立董事培训班上表示,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已经写入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正在起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在总结和吸收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五年来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来保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知情权。 周勤业表示,关于独立性,最重要的是独立董事的选聘制度。目前大部分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周勤业认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差异,就在于一个是参与决策,事中监督,一个不参与决策,是事后监督。独立董事对公司事务介入太深,可能无法独立,不介入又难以保障知情权。在拟制订的独立董事条例中,对于上市公司必须给予独立董事任职所需的知情权,为其提供必要的材料,会有所规定。今后独立董事也可能不一定是兼职,而是专职,一个很好的接合点是董事会下面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要求这些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且半数以上成员是独立董事。这是独立董事参与决策,保障知情权的同时能够保持独立性的一个很好的接合点。 另外,独立董事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积极性。在能力方面,独立董事的构成很重要。美国大部分独立董事是企业管理人员。目前我国独立董事主要来自专家学者、中介机构以及有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士这三个方面,但第三方面的比例相对太少,希望今后能够提高。关于提高独立董事的积极性,首先是要建立独立董事任职的考评制度和程序,在考评合理和完善的基础上,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