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因四项罪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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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9:45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广州电(记者吴俊)记者15日从佛山市检察院得到证实:佛山市检察院已对顾雏军案侦查终结,准备对顾雏军以涉嫌虚假出资罪、挪用资产罪等四项罪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佛山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一共列举了“顾雏军涉嫌触犯刑法的罪名”共四项:虚假出资罪、虚假财务报表罪、挪用资产罪、职务侵占罪。
2005年7月29日,*ST科龙(000921)前董事长顾雏军因涉嫌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罪、虚假出资罪、挪用资产罪,被佛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佛山市检察院对顾雏军进行批捕。公安机关在延长侦查阶段还发现,顾雏军涉嫌职务侵占罪。今年春节前,佛山市公安局完成对顾雏军案的侦查,将此案移送到佛山市检察院。 佛山市检察院采纳了公安机关的意见,以上述四项罪名对顾雏军提起公诉。据了解,按照我国刑法,仅挪用资产罪最高就可获刑10年。 同时,当初作为*ST科龙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也被业界质疑,此后,中国证监会先后就行政处罚*ST科龙、德勤举行了听证会。今年7月,证监会对*ST科龙及其责任人员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决定,对顾雏军给予警告、30万元罚款,并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