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透露: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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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7:58 经济参考报 | |||||||||
专家点评:应防止管理层短视,央企负责人收入分配应区分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 8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透露,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办法即将正式发布。他要求要做好2006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工作,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薪酬。
对此,有专家认为,股权激励制度关键是要以期权而非流通股鼓励为原则,中央企业的关键岗位要市场化,但要区分处于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企业的效益考核。 股权激励:关键要以期权而非流通股鼓励为原则 “股权激励是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一种激励方式,但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在我国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的条件下引入股权激励的方式,需要谨慎从事,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负面影响。”李荣融说。他透露,即将出台的文件对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明确要求外部董事要占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且薪酬委员会必须由外部董事组成。 对此,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天勇表示,人才竞争激烈使央企迫切需要股权激励制度留住人才,但关键是要以期权而非流通股鼓励为原则,这样才能将员工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拴在一起,防止管理层的短视行为。另有专家表示,管理层或员工持股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持股要与业绩持钩,并且,监管部门要对股权激励“先紧后松”。 兑现央企负责人年薪:要区分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 “要做好2006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工作,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薪酬”,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问题,李荣融表示“要讲三句话”:第一,中央企业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面临各类所有制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其薪酬水平必须符合市场机制运作原则,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第二,企业的薪酬水平要与其竞争力相适应;第三,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这方面中央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但是,周天勇认为这三句话之间就有冲突,中央企业如果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给予负责人薪酬,那么无论是负责人与内部员工之间,还是中央企业负责人间的收入水平都会产生较大落差,“和谐”之说无从谈起。周天勇认为中央企业的关键岗位要市场化,兼顾企业效益,但要区分处于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企业的效益考核。 只有考核标准完备了,才谈得上股权激励 2005年是166家中央企业纳入考核的第一年,其中6户因没有完成考核目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企业财务数据不实等原因被判定为“不及格”。 李荣融在会上公布考核结果:A级28家,B级84家,C级48家,D级4家,E级2家。 其中,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发生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C级降为D级;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华录集团、华源集团等3家企业没有完成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为D级。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唱片总公司2家企业财务数据不实,考核结果为E级,并要求限期整改。 “从总体情况看,中央企业总体经营业绩继上一年度创造历史新高后,又创历史最好记录,各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管理‘短板’普遍得到改善。”李荣融表示,“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加大对企业科技投入、资源节约、管理创新等情况的考核力度,研究设立一些单项奖励。”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刘澄表示,国资委将典型企业曝光、公开中央企业考核情况是履行监管国资职能的重要体现,这表明我国正在加强国资的监管力度。同时,考核办法有待细化,例如区分所在行业的考核标准,最终监管部门要从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出来为其制定标准,而只有将企业的考核标准制定完备了,才能以其为准绳解决股权激励、企业负责人年薪等相关问题。 本报记者:韩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