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亿元村招牌生活无保障(行业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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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0:02 人民网-市场报 | |||||||||
陈序蕊是“亿元村”——福建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南埕村农民,原来生活富足安康,但耕地被征之后,成天为生计发愁。陈序蕊将笔者带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家里,该村民全家祖孙共9口人,承包村集体3亩耕地,每年两季水稻,口粮充足,第二季水稻收割后种植蔬菜出售,生活很满足。这次征地被占用2.3亩耕地,仅剩7分地,不仅收入大减,连口粮都不够,需要花钱去买。给他家的一次性补偿只有6万多元,他说,6万多元用完后,日子还靠啥过?
据了解,福温(福州至温州)铁路项目经国家批准开工建设,铁路经过该村共需要征用300多亩土地。村民们反映,地方政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违背法定程序,“暗箱操作”,制定了明显偏低的补偿标准,使村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村民陈序蕊介绍说,作为一个“亿元村”,该村每年种两季水稻,平均亩产900多公斤,产值约1600多元,其他空闲时间可种辣菜、葱等蔬菜,年产值约3000多元,扣除成本每亩土地年产值合计约3500多元。征用该村的土地属于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规定,“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最高为该地年产值的10倍,该村征地补偿费应为每亩3.5万多元,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的年产值也相应地予以增多。但是,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是土地补偿费每亩仅1.2万元,加上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每亩合计3万元。 笔者随后到该村村委会,看到办公室墙上挂满了各级机关颁发的“亿元村”、“小康村”等各类牌匾,漳湾镇包该村的镇领导黄某说,国家建设铁路征地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合理。笔者问:“该村无工业收入,仅靠农业收入被评为‘亿元村’、‘小康村’,为何以每亩年产值1200元制定征地补偿标准?”该领导说:“这是市、区有关部门制定的,他也不知道每亩年产值1200元是怎么来的。” 根据国家及福建省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应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前应直接听取村集体和农民的意见,必要时要召开听证会。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时,一定要听取农民的意见。 (陈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