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超市“二道门”检查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9:34 石家庄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在很多城市的大型超市出口处,消费者经常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住,要求出示购物小票并加盖检验章之后,才允许出超市大门口,一些消费者将此种检查称为超市“二道门”现象。

  “超市‘二道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对记者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邱宝昌说,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动产即时交付所有权就发生转移。超市的物品属于动产,消费者到超市购物后,只要钱交完物品就属于消费者了。已售出的商品不再属于超市,超市的工作人员无权对售出商品进行检查。

  邱宝昌指出,超市设立“二道门”是对所有消费者的不信任,是建立在“盗窃假定”的基础上的,如果因个别偷盗事件的发生便怀疑所有消费者,这种做法是很荒谬的。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