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专设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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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4:12 北京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北京市金融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推动目标实现,发改委方面提出了10方面的措施,其中一条便是要探索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要促进社会投资流向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这种中小金融机构将是怎样一种形式呢?“现在设想还为时过早,一切都不明朗。”北京市发改委财政金融处有关负责人坦言:“现在要看国家政策允许哪类资金进入放款市
中小企业融资从来就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为破此难题,去年央行行长吴晓灵就公开表示,应该鼓励成立专门的民间小额贷款机构,把民间资金引入借贷市场,而且要试点一种由民间资本全额出资“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这种金融机构不允许其吸收存款。只靠发起人的资本金和有限的捐助资金。 这位负责人表示,吴晓灵的讲话表示高层在这方面做过考虑,所以估计“十一五”期间国家政策在这方面会有所松动。 而就去年年底,这种吴晓灵所言的这种小额贷款机构就在山西平遥正式诞生,“北京市也会考虑探索这种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这位负责人表示。 “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不应只是银行。”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张一平告诉记者,“还应包罗证券、典当、租赁等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