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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2: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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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程世嵘)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岛内(即思明区、湖里区)企业最低工资上调为每人每月650元,集美区、海沧区为每人每月600元,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分别比上一年度提高了50元~70元。

  据了解,1994年以来,厦门已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在此前,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依然无法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了一些企业“招工难”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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