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质监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扮演的角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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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07: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违反法律法规,不法生产厂商无信无德地造假制劣,其结果必然危及社会和谐,使诚信缺失,友爱无存。大量事实说明,假冒伪劣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危及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带来了诚信危机,影响了品牌建设,践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内容相悖。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许多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理顺利益关系。利益关系不顺,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质量技监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的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艰巨,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 一是要履行好打假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责。各级政府的打假办公室设在质量技监部门,既是政府对质量技监部门的信任,也给质监部门带来了严峻挑战。办公室工作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质量技监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工作积极主动,多向政府及其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工作支持。根据打假实际需要,经常召开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每半年召开一次打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二是要履行好质量打假主力军职责。按照工作分工,质量技监部门不仅牵头打假,还将承担和参与所有产品质量打假职责,是名副其实的打假主力军。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要切实拿出足够的魄力和智慧带头打假,深入分析市场行情,准确找出打假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制定出周密的打假方案。要讲究工作策略,分清轻重缓急,把各级党委关心的、政府培植的支柱产业,居民反映强烈的重要产品,百姓关心的重要物资作为工作重点,出重拳整治。 三是要履行好执法教育职责。作为国家执法部门,质量技监部门负有普及法律知识的基本义务。质量技监部门要大力倡导“两个结合”理念,即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在执法中普及国家法律知识,在惩处中教育企业遵纪守法。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宣传法律法规,借助新闻力量以案示法,重点做好新闻发言人工作,让社会通过新闻发言人,掌握质监法律动态。利用好质监部门长期形成的“质量月”宣传阵地,精心组织,搞好策划,全方位,高密度宣传质监法规。 (作者单位:湖北省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李作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