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详解“房税新政”(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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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 09:06 扬子晚报 | |||||||||
产权证上加名字不用交税 【问】:单位房改房的产权证名是我先生的,马上准备换证,我的名字是否可在新证上添补? 【答】:可以,但不需要交税。因为这种行为属于房屋赠予,不是买卖。
【问】:我和妻名下各有一处房产,现已离婚,户口未迁,我想卖房,是惟一住房,免税吗? 【答】:免个税,条件是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生活用房。 假承诺“惟一住房”要处罚 【问】:我们老两口和两儿子、媳妇、孙女7人住在1991年拆迁买的76平方米套房,太挤了,大儿子2003年买房搬出去住了,我们和二儿子住的原有一套可否算“惟一住房”? 【答】:关键是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大儿子的房子上也有你们的名字,就不算。否则,你们现在住的房子可以算“惟一住房”。 【问】:怎样才能证明是惟一住房,是否需要从物业公司、居民委员会开证明? 【答】:不需要,只须到产权交易中心窗口签惟一住房承诺书就可。但如果弄虚作假,将被处以所逃税款的0.5到5倍罚款。 住房买卖个税由卖方交纳 【问】:我去年12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按揭房,想过户,请问房税是买卖方哪一方交?要交多少税? 【答】:卖方。营业税按5.55%征收,个税按房价增值部分的20%或者原值的1%征收。 【问】:我的房子是2006年的拆迁房,现在家里要还债,生活很困难,想把房子卖掉来维持生活,我这种情况要交税吗? 【答】:要,营业税按5.55%征收,个税按房价增值部分20%或者原值的1%征收。管小锋陈春林沈春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