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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新规严防“假外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 04: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11日说,9月8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亮点之一是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交换并购境内公司。同时,为了防止“假外资”回国投资,规定指出:“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的,应报商务部审批。当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
或其他方式规避前述要求。”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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