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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高危信托公司要退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9:06 新京报

  对信托公司实行“一司一策”差别管理政策

  本报讯 (记者张诚)记者昨日从银监会获悉,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近日表示,对信托公司实行“一司一策”差别管理政策,对部分达不到监管标准的高危信托投资公司以转制或撤销方式退出市场。

  蔡鄂生是在陕西对信托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非银机构金融风险处置问题调研时做上述表示的。蔡鄂生强调,银监会对信托投资公司实行“一司一策”差别管理政策,鼓励资质好的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创新试点,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对达不到监管标准的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高危信托投资公司以转制或撤销方式退出市场。

  他表示,非银行金融机构最大的问题是功能定位问题。

  信托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历经五次整顿,目前系统风险已得到基本控制,但信托公司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始终没有彻底解决,这个现实必须正视。

  目前,我国不少信托公司以信托产品为主业,前段时间又兴起

房地产信托,但经过银监会出台54号文,房地产信托的模式操作性又大幅度降低。蔡鄂生认为,尽管我国颁布了规范信托关系的《信托法》,但对营业性信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虽然明确了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
理财
”的发展方向,但市场定位还不够具体,很多信托公司重新登记已数年,但还没有理想的发展模式。

  他表示,信托公司应认真吸取此前办银行业务失败的教训,要有自己的发展战略,要有长远规划,不能只顾眼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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