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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中华老字号堵塞并购漏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7:2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自9月8日起,凡是涉及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的外资并购,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商务部审批,这是9日出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作出的要求。

  《规定》指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而中国现行的投资体制管理规定:价值1亿
美元的并购案由中央审批,低于1亿美元的并购案由地方审批。

  

商务部已计划在今年全面调查老字号企业发展现状,并于年内认定200家“中华老字号”企业。未来3年,将有1000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得到官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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