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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双方攀亲只为避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3:05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北京日报消息6月1日起全额征收营业税,8月1日开始强征个税,近期一系列针对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实施,令那些购房不足5年,并打算将房屋转让的房主“难受”了好一阵子。由于赠与的住宅可以免征上述税费,在利益的驱使下,二手房转让中的买卖双方开始达成默契,以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过户,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然而,赠与的“买卖”真的划算吗?

  可省钱但有风险

  业内人士提醒,冒充亲戚朋友办理公证的赠与双方将面临很大风险。

  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虽然以赠与方式办理过户,可以省去一定的费用,但交易双方若以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将会存在较大的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是业主在“交易”之后,有可能收不到房款。

  因为“买方”(即事实上的受赠方)有可能以房产是无偿赠与为由抵赖而拒付房款,这也是赠与性质决定了潜在的风险。同时,银行也会认定受赠方不需要付出任何金钱,因此受赠房屋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但可办理

房屋过户后的抵押贷款业务,通常该类房屋的贷款额都会低。

  假赠与避税违法

  此外,政府部门还可能会对赠与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赠与时办理的公证可能会不成功,从而影响了下一步的“交易”运作。据了解,国家未来将有计划对受赠后出售的物业征收高额的

个人所得税

  同时,通过假赠与代替真买卖而逃避税收的行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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