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近日表示,美国政府正在考虑把贸易优惠对象从更为先进的发展中国家转向为数更多的较不发达的国家,以确定某些国家是否由于其竞争力增强或发展程度提高,而不再符合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制度(G en e ra lized Sy s tem o f P re fe ren ce s,GSP)的资格标准。并表示目前美国政府已开始对贸易优惠条款进行全面审议。
GSP是按联合国的会议要求于1968年建立的一项贸易计划。根据GSP计划,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选定的进口产品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最不发达国家有更多产品享受贸易优惠待遇,就其产品征收的关税之削减幅度也更大。
美国的GSP计划建立于1976年,已延长了8次,最近一次延期是在2002年。该计划定于2006年年底到期,国会届时必须再次延长才能使优惠待遇继续有效。
为了在下次延长时更公平地分配优惠待遇,布什政府于2005年下令对GSP进行广泛审议。本次评估即为其中的一项内容。
施瓦布说:“我们的目标是使更多的国家从这项计划中受益,并利用贸易来支持其经济发展。”
由一些商业团体和发展组织结成的一个联盟一直要求延长GSP。但有些国会议员抱怨说,从美国这项计划中受益最大的某些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W TO)的谈判中没有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今后不应再享受GSP优惠。
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查尔斯·格莱斯利在今年7月W TO谈判破裂后曾提出质疑:“对那些在W TO谈判中不向我们开放市场的国家,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给予他们优惠待遇?”据悉,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对于延长GSP计划的法律有管辖权。
但施瓦布并没有把这次审议与W TO谈判失败联系在一起,而是表示这项计划需要作出修订,因为尽管全球化提高了发展速度,但近20年来对GSP尚无重大修订。
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透露,全球受益于GSP的133个国家,2005年根据该计划向美国市场出口了总额为267亿美元的免关税商品,其中受益最大的国家为印度(42亿美元)、巴西(36亿美元)、泰国(36亿美元)和印度尼西亚(16亿美元)。(11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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