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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屋拆迁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听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2:20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电 今后,福建省居民在房屋被拆迁之前,可以对房屋拆迁许可条件是否具备等内容提出质疑,拆迁许可机关有义务接受申请组织听证,《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近日开始实行。

  福建省建设厅出台的《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在被拆迁之前,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房屋拆迁许可条件是否具备、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是否合理等内容提出质疑,并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听证申请,拆迁许可机关有义务接受申请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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