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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10月1日实施困惑依然很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11: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晶报道:国家商务部近日出台了《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据悉,该《标准》将于200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但广州市经贸委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仍未接到商务部的正式文件。广州市连锁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有不少零售企业认为《标准》的部分条款缺乏操作性。

  对于《标准》规定:收银通道前的距离以能够同时过三辆购物车为宜。不少企业认
为这样会减少收银通道的数量,消费者排队结账也很不方便。同时,《标准》规定: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在60℃以上。而在实际情况中,超市里食品标签上对于保存温度的声明有四类:不注明保存温度;注明“放于阴凉处”、“防止阳光暴晒”等模糊词语;注明“常温保存”;明确写出具体的保存温度或温度范围。有超市表示:“这类食品一般不属于冷冻食品,超市也不可能将它们全部放入冰柜。”

  虽然《标准》对超市卖场环境、营销设施设备、附属设施等方面提出了基本技术要求;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垃圾处理等方面提出了量化指标。但广州市连锁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不少零售企业很困惑,不清楚该《标准》到底是强制执行还是参考执行,又应该由哪个部门执行?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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