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多种措施反伪劣纪念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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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3:5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8日电(记者董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08年北京奥运会筹备情况。会上,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兼秘书长王伟表示,中国正在采取多种措施打击伪劣奥运纪念品销售。
据王伟介绍,为了保护奥运会的知识产权,我国采取了国家和北京两个层面立法的办法。早在2001年11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颁布了有关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不久,国务院也颁布了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条例。随着筹备工作的深入,有关部门也在制定更多的法律、法规。 除立法之外,北京奥运会纪念品还实行了特许经营。除官方特许商店外,其他场所销售的商品均是假冒伪劣,在商品上,还采用了防伪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