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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驳斥跨国公司质检有超国民待遇之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0:02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 “中国各部门包括质检总局在内,不会对任何的公司,外国公司也好,国内的公司也好,实行超国民待遇。”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跨国公司在中国检验检疫上有超国民待遇”的说法不能成立。

  葛志荣说,上半年外国向中国出口的产品发生问题后,质检总局禁止进口的企业有很多家很多次。跨国公司在中国工厂生产的产品出口同样也要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不符
合标准就不能出口。同时,质检总局对在中国境内的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优秀企业实行一类管理,在检验检疫的有关程序上可能会采取一些支持和优惠的措施,但是标准完全一样。有的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如果达到一类管理的标准,也会给予检验检疫方面的支持与措施。葛志荣还披露,上半年我国共立案查处制假案件10万余起,查获假冒伪劣货值19亿元。

  (阮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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