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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裁其限期摘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11:4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实习生曹樱樱)记者昨天获悉,虎都(中国)服饰有限公司(香港虎都)诉广州虎都商标侵权案刚刚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州虎都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限期摘牌并赔偿香港虎都10万元人民币。

  在一审判决中,虽然广州虎都辩称,公司名称是经广州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且已经使用3年,但济南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香港虎都的商标注册时间明显早于广州虎都公司
,且在后者注册成立之前,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因此,广州虎都以“虎都”二字作为企业字号,并使用在同类产品上,是一种“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针对一审判决,广州虎都不服上诉,但是山东高院近日的终裁支持了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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