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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公开药价”是以己之矛攻己之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9:07 金羊网-新快报

  ■毕舸

  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草案,这份征求意见稿建议,在2008年年底之前,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卫生部强调,医院要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据8月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

  不过,“我知道了”不过是还原患者知情权的第一步,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医院很容易跟患者捉迷藏,通过生僻用语、“天书”药单乃至暗号密码,患者即使获得了总清单,依然会一头雾水。“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才能提供给患者完整的知情权,显然,患者很难得以掌握复杂的医学知识,他徘徊在信息迷宫中,无从辨别信息的真伪。

  “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权利主体是患者,但这显然无法依靠消费者的自保,它必须来自第三方渠道:比如一个权威、客观和中立的信息鉴定机构,这样的第三方仲裁目前根本就不存在。对于各类医疗纠纷,我们所依赖的是仲裁委员会,这个由医生及卫生局官员组成的机构,与

医院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勾联,很难提供足够服人的评判依据。

  但最大的难处在于,即使在千呼万唤下,出现类似的信息监督机构,我们依旧要面临第三个考验———医疗提供的“高价合法”。在目前“以药养医”、乃至“以(医疗器)械养医”、“以治养医”的情形下,药品价格、医疗器械价格、治疗服务价格,似乎处处布满隐秘的陷阱。这些剥夺消费者利益的手段以合法的形式出现,规避了有关部门的软弱监控,其本质虽然是灰色乃至黑色的,但表面却是完全漂白的,患者找不出任何现行的法理依据予以反击。

  在“哈尔滨天价医疗事件”中,刚开始,患者就是“我不知道”的典型受害者,只不过面对如此高昂的费用清单,谁也不可能不产生质疑。当患者通过某种特殊渠道获知清单的详细信息,并且发现了诸多明显谬误之处时,他们的呼吁引发了舆论关注和有关部门的调查。监察部门的介入解决了“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难题,但最终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多收医疗费用区区20.7万余元,原因就是其余一百多万费用虽然高得离谱,但却符合法定标准。

  赋予医院高收费但不是“乱收费”合法性的,恰恰是有关管理部门。有关部门虽然也在出台种种举措,试图遏止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但它更像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很可能是不断调控不断失败。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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