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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基金有望“出手”无责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2:21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赵丽萍 为您报道昨天,一位张姓车主向本报记者反映,他既买了交强险又买了十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他在没有任何责任的情况下撞伤了行人,处理结果他要赔偿四万元。但保险公司却告诉他,在他无责情况下,交强险最多可以赔偿一万多,而商业三者险对无责情况不赔偿。

  张师傅对记者说,因为行人全责而造成的事故,要车主承认自己有责?这显然不合
理!

  记者就此采访了兰州的几大保险公司,他们都表示,商业三者险都是按责赔偿的。目前兰州乃至全国,除了交强险,没有一家公司会对车主的无责情况进行赔偿。

  救助金可减轻无责车主风险

  甘肃省保监局的李主任表示,目前保险公司都没有商业无责车险,在无责情况下的赔偿超出了交强险赔偿限度的情况下,国家配合交强险设计的救助金制度可以减轻无责事故车主的部分风险,但目前该基金还没有运行。

  保险公司应推出无责条款补充

  兰州的几大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基本可以覆盖8成以上的无责事故,对于无责赔偿的推出,国家的法律政策都没有明确要求。相关的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公司应推出无责车险条款对现有车险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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