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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家禽业发展 广西家禽业税收优惠政策延至年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1:52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文彩云)为进一步促进家禽业恢复发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包括税收优惠、资金贷款和多项收费将继续帮助我区的养殖户。

  去年我国局部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我区出台了扶持家禽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家禽业稳定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疫情带来的
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禽类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户生产经营困难。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政府获悉,为促进家禽业进一步恢复发展,根据规定,“对属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的政策延长到2006年12月31日;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同时,在2006年12月31日前,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还可以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关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政策也将继续执行到2006年12月31日。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和种禽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按国家规定,国家财政按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一半给予贴息。编辑:杨东作者:文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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