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军:煤炭行业隐形负担呈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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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1:45 中国产经新闻 | |||||||||
本报记者 严娟娟报道 5月,国务院宣布在山西启动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被人们称作“煤炭新政”,其中包括六方面内容: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强化行业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办法;推进资源市场化管理,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建立煤炭企业转产
日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小煤矿分会副会长马德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表示,因原煤成本核算缺项而导致的煤炭企业隐形负担已经呈现。 马德军曾在6月与同行一起展开了对全国煤矿企业的调研活动,对煤炭行业的整体情况有了一个全景的了解。 马德军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现行煤炭企业计算成本的基本方式,依然是为下游企业让利的计划经济时期的老方式,虽然经过修改但是依然解决不了总体成本的缺项和缺失。例如,其中就有计提系数过死,要素补偿不足等问题。 他认为,为理顺煤炭价格,形成新的煤炭价格链,很有必要将费用已经发生而没有汇入成本的隐性负担体现出来。 针对最近正热门的采矿使用权成本,他表示:“随着市场的转化及完善资源开采权已由计划经济的无偿使用转化为有偿使用,经营者为了获得资源开采权,必定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现行的原煤成本核算中没有此项,应该加以修订。” 最后,马德军还表示,维简费再生成本也应该做相应调整。据了解,现行的吨煤维简费为6元/吨,井巷费2.5元/米的标准价格与煤炭企业实际发生费用难以相配。在矿井资源储量集中、煤层赋存条件好、产量高、产量大的煤矿维简提取与现实是成正比,而产量分散、薄煤层、产量低的煤矿提取的维简费则相对较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