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
越是资源丰富的地方,当地的老百姓越是贫穷,你相信吗?信不信由你:前段时间在湖南、四川、河北、内蒙古、陕西、山西等矿产资源丰富地区的调研时,发现居民的生活质量在直线下降,一些矿区生活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部分居民重新贫困。这不能不说是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极不相称的又一道深深的疮疤。
在中国,交易已经先行,然而产权的界定、规则的完善却相对滞后。比如,尽管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MBO改革在一些地方的确演变成了国有企业“内部人”对国有资产的瓜分,其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正在于权力之手变成了掠夺之手,正在于游戏规则的不健全。比这更厉害的是房地产市场。某些地方官员手中的权力具有“廉价投票权”(指地方官员在决策时只求自己的益处而不必考虑决策的真正后果)性质,这使得在过去几年,这个市场逐渐演变成一个瓜分土地资产以及掠夺居民储蓄存款的运动。矿产资源的生产与分配的情形同样也是这样:由于市场规则非常不健全,致使矿产资源一方面遵循市场化价格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当地的民众非但不能分享收益,反而要承担大量的采矿成本。
权力没有界定清楚,市场秩序无从谈起,而真正的市场经济需要建构于明晰的产权基础之上,真正的权力的合理界定与市场规则的基础之上!
仍然回到矿产问题上来,以其为例作一探讨。在中国,多少年来人们天然地以为土地、矿产、森林都应该属于国家所有,其实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土地、矿产和森林大部分是属于私人所有的,正是明晰的私人产权,保证了“价高者得”的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发挥出最优效果。与此同时,政府通过有形之手,保障股东、社区、公众等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相得益彰,防止弱势群体的利益被损害。此外,在收益分配上,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矿产资源的分配通常是大部分归地方,而不是归中央政府,而在地方收益中,又能够照顾到社区公众的利益,这就使得全社会能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可以和谐、协调地开发矿产资源。
要理顺矿产资源的开挖与分配,核心的问题是三个,一曰产权合理界定(核心是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定),二曰建立中央、地方与社区收益共享机制,三曰政府有效监管。如果这三件事都取得突破,自然挥别目前畸形的增长模式,走向和谐发展、共享繁荣的新天地。(作者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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