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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业委会成立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9:38 经济参考报

  网民一:这种事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大张旗鼓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现在已是徒有虚名,早被物业和开发商架空,说是我们出钱请的物业公司,其实我们请的是一群老爷。

  网民二:笔者所在小区已经入住三年多了,可一直没人张罗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每天在电梯和楼道挂出五花八门的广告牌,收入却都归他们自己,这是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说明没有业委会,广大业主的利益就得不到保证。

  网民三:物业每个月让你交多少物业费,又有几个业主有与物业协商的权利?业主如果有意见,只有以不交物业费来表示一下对物业服务质次价高的抗议,但几乎所有打这方面官司的业主都被判输了官司。让我们业主实在寒心。

  网民四:申报制度不改 将永远是个结不开的死扣。在北京有个怪现象,只有那些业主与物业打得不可开交的小区才有业主委员会,业主才有维护自己权益的组织。

  造成这种不正常现象可能有各种原因,但手续繁琐和物业不配合是主要原因。笔者所在住处紧沿着四环边,搬到此处已六年有余至今不见居委会的影子。大多数小区的申请连第一道关都过不去,何能去迈后两道槛?

  因此说,现有规定对业主是非常不公的,这也是业委会如此之少的根本原因。如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以为首先要在制度规定上进行改进,把现有申请程序倒过来,才能使业委会这个新生事物发展起来。

  网民五:别说是有这么多的困难,就是没有这些手续上的麻烦,要想组织业委会也需要勇气。没看见物业找打手打伤那些“不听话”的业主吗?鄙人一直都很佩服那些为此不懈努力的业主们,向他们致敬!有些人说,一些业委会滥用职权的事也时有发生,我希望业主们动动脑筋想想,就是北京市这样的首都城市,有业委会的小区只有10%,90%的没有业委会,这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最希望看到的,他们是最积极鼓吹业委会“滥用职权”的一群人。我们业主们就不要跟着瞎起哄了。

  网民六:业委会动了谁的奶酪?

  业委会成立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业主从此可以与物业公司就业主利益或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谈判,直至通过发标,选择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这意味着那个被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说一不二的垄断地位从此受到动摇。由于这些物业公司的特殊背景——要么是开发商利益的代言者和延续者,要么受到权力部门权力人士的强大庇护,正所谓胳膊比你腰都粗,北京那些著名的物业管理人员殴打业主、威吓业主、扎业主车胎、拔业主电线的事件,全是这种公司的杰作。于是成立业委会的事,就成了业主过不去的地雷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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