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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得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1:3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6日讯 记者许志峰报道:近来,一些地区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给银行带来一定的声誉风险。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银行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发放不记名、由商户发售并开具购物发票的联名储值卡。

  通知指出,各银行要及时对本行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情况进行清理,并进行自查自纠。银监会将对违规发卡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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