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平谷大桃正式启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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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 15:32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董艳)为了保护果农的利益,维护“平谷大桃”的声誉,北京市平谷区于2005年7月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对“平谷大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于今年4月正式通过。 5日在京举行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授权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授权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此次获得这一专
“平谷大桃”栽培历史悠久,早在明代就有文字记载。截至2005年,全区大桃种植面积达到22万亩,有白桃、油桃、黄桃、蟠桃4大系列200多个品种,总产量2.2亿公斤,实现收入3.66亿元。大桃种植面积、品种数量、上市时间、出口总量、出口合格率等方面均列全国第一。平谷区也先后获得“中国经济林桃之乡”“中国优质桃基地县”“中国桃乡”、世界“种植桃树面积最大区(县)”等荣誉称号。(完) 地理标志的使用及保护工作在欧洲已经超过了百年,中国自1999年开始正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2005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这一保护制度,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等行为,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地理标志保护研讨会”上获悉,“安溪铁观音”、“金华火腿”等国内一大批产品通过申请注册地理标志的方式后,不仅实现了自身的保护,而且使产品的知名度大幅提高,有效促进了出口和收益的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