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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下的理“房”思路(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 10:2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如果刘女士“转售为租”三年后出售此房,届时因购房已超过5年,因此不用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业内人士分析,今后房价会趋于平稳,不会大跌或大涨,因此,我们姑且把三年后的转让价仍定为80万元,每个月的房租收入为2000元。

  三年后的实际收入为转让收入-房屋原值-房贷利息+房租收入-装修费用-印花税=800000-150000-82200.051+60000-50000-400=577399.949元(案例中除主力税
种之外,其他税率忽略,因考虑到实际上并非能每年租满,故以每年10个月来计算出租月份数。因此房是毛坯房,要出租需有一定的装修,故需支出装修费至少5万元)。

  如果按照目前新政细则所规定的“对于未能出具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的业主,

个人所得税以转让价的1%来征收”,刘女士只要缴纳8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如此算下来,刘女士售出此房的实际所得将会更高,实际收入为转让收入-首付-三年的房贷利息-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800000-150000-41100.0255-44400-400-8000=556099.9745元。

  如果刘女士将房售出,用其投资于其他领域,以每年5%的投资回报率计算,则售房所得的53.3万元三年后将变成61.7万元,比三年后出售此房的收益高出4万元。如果只缴8000元个税的话,刘女士获得的收益将更高。

  由此可见,“转售为租”三年后的实际收益虽然比现在抛售要高,然而随着大量投资客“转售为租”,市场上的出租房可能会供大于求,租房收入也可能受此影响而下滑,刘女士的收益并不见得就会比出售房子高。由于刘女士的贷款数目不是很大,还贷年限也较长,所以每月的还款数目不大。如果贷款数目较大,每月的出租收入可能还不够用来还贷款。

  从

理财角度看,除非刘女士长期将此房出租,从长远看,收益会比现在出售高。否则,即便现在售房需要缴纳20%的个税,只要合理规划资金,仍然能使自己的财富更快增值。·金苹苹 赵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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