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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乳饮料企业违规使用甘氨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 09:00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进行的一项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国内部分乳饮料企业为提高产品中蛋白质含量,在生产加工中违规使用价格低得多的甘氨酸代替奶粉,个别企业问题严重。

  据介绍,甘氨酸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为非人体必需氨基酸。根据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
1g/kg,乳饮料企业添加甘氨酸属违规超范围使用。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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