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严查出租车行业收费 为的哥撑起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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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4:21 红网 | |||||||||
当代商报8月4日讯(记者王雅琴实习生赵朝文刘爽)客运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机动车辆排污费等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有关部门是不是还继续向出租汽车企业或司机收取?8月3日,省物价局对出租汽车行业收费开展重点检查。 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我省重点检查2005年以来所发生的面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车司机的各种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到2005年以前。检查采取省市联合检查与同
根据国家部署,此次检查具体内容包括: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自行出台涉及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依法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收取检验费以外,对出租汽车进行各种强制性检测并收费的行为;有关部门继续向出租汽车企业或司机收取业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要求取消的各类费用;有关部门或协会等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出租汽车司机强行摊派或收取资格培训费、资料费、报刊杂志费等费用的行为;出租汽车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签证金”等方式,向出租汽车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的行为。 稿源:当代商报 作者:王雅琴 实习生 赵朝文 刘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