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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美容院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4:18 经济参考报

  本报昆明电 云南省卫生厅日前发布卫生预警公告,提醒消费者在美容院消费时,应注意查看化妆品的标签、说明书,不要在美容院(店)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据了解,卫生部此前已发现多个在美容院使用化妆品做皮肤美容或进行所谓脱敏治疗的消费者,停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等问题。其实,这是由于化妆品中违法添加了激素类物质导致的激素依赖性皮炎。

  为正确引导消费者,云南省卫生厅提醒消费者注意:在美容院选用化妆品时,应查看化妆品的标签、说明书,选择包装完整、许可批件齐全的化妆品,避免使用虚假夸大宣传和宣传疗效的产品以及美容院自制产品;请勿在美容院(店)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消费者出现上述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化妆品,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举报。


 记者: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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