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节目 防“黑嘴”要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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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2:49 法制晚报 | |||||||||
证券节目 防“黑嘴”要听证 证券咨询机构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做节目,从今天起要试行听证制度 不定期抽查时 涉及多起投诉 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协会认为必要时 今天起
防“黑嘴” 证券节目要听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已成立听证委员会 由10至15名专家组成 意见可能公开披露 本报讯(实习 记者 王凌旭)某些证券咨询机构想要利用电视台、广播和网络来“忽悠”股民没门儿了。记者今天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证券咨询机构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做节目,从今天起要试行听证制度。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听证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证券节目以及营销证券研究报告、杂志、软件等的媒体节目时,要对节目内容的合规性进行论证。 “办法”提到,四种情况下会召开听证会:不定期对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进行抽查时;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涉及多起投诉时;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时;协会认为有必要时。 据介绍,中国证券业协会已设立了听证委员会,委员会由10至15名听证委员组成,听证委员由协会从证监会、协会、业内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的有关专家中聘任,聘期2年。每次听证会,委员不少于5人,与开办媒体节目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节目内容有关联的委员要回避。 值得注意的是,对证券咨询机构的听证意见只是根据需要在业内通报或公开披露,不作为任何司法及行政处罚的依据。 律师说法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胡凤滨律师认为,此前,多家省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与咨询机构合作,与庄家合作推荐股票,误导股民,被股民称为“黑嘴”,影响恶劣。但是,证券业协会并非政府机构,听证意见的价值对股民而言难免会打折扣,另外,对咨询机构的震慑作用有多大,也不能肯定。 胡凤滨认为,包括新证券法在内,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黑嘴”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这是制裁咨询机构的不规范行为的最大障碍。 投资咨询机构骗人的常规手法揭秘 (以去年至今未通过证监会年检的深圳华鼎财经资讯、上海天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为例) 第一步:坐庄的投资咨询机构和所谓“高级会员”买入股票 第二步:群发短信通知低级会员买入股票,推高股价,庄家和高级会员开始卖出股票 第三步:以免费电话送飙股(可以大涨甚至翻倍的股票)为诱饵,补充因不断亏损而不断流失的低级会员 第四步:在广播、电视上公开点评推荐,场外资金大量跟风买入,推高股价,庄家逃走 第五步:诱使低级会员再交钱,进行资格升级。但每次都要交钱,升级到最高级别会员一般需要10万元左右 第六步:升级到一定级别的会员投资者没有钱再升级,没有赚到钱发现上当,要求退款,坚决不退 第七步:工作人员玩失踪或者一拖再拖,打持久战 第八步:咨询机构如果在一个地方做不下去,换一个地方接着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