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银监会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9:34 新京报

  要求各银行及时对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情况进行清理

  本报讯 (记者 张诚) 目前很多消费者经常使用商场、超市、餐饮店和银行联合发行的联名储值卡,虽然使用起来十分方便,但期间却蕴涵着不小的信用风险。昨日中国银监会下文通知,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并要求各银行及时对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情况进行清理,并且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还将对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违规发卡行为进行处罚。

  2002年1月25日,中国

人民银行曾下发通知严禁以联名卡名义变相发行不记名、有固定面值或内存固定价值的储值卡。

  但银行和各家商业机构发行联名储值卡的冲动却从来没有停息。工行

信用卡中心主任周跃东表示,“关键还是其中有利益存在”。他解释,由于合作的商户交易量十分大,银行通过刷卡可以获得数额不菲的回佣,同时这种储值卡是资金提前打进来,再进行消费,可以形成很大的资金沉淀。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叫停的关键还在于这样一种卡片很容易被认为是

银行卡,但其实信用是商户保证的,从货币发行角度以及金融安全角度来看,都有不小的风险。

  上述监管部门人士称,从技术上来看,市场上的这种联名卡,在保留原银行卡磁条或芯片的同时,还嵌入了由联名单位管理的储值芯片,联名卡持卡人所预存的资金并非存于银行,而是由联名单位管理,而一旦联名单位无法正常兑付会员资金,银行将面临重大的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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