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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个私企业诚信经营创建活动拉开帷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9:00 石家庄日报

  三年内分批参加到创建活动中 中山西路东段确定为示范街

  本报讯(记者刘宝芝)昨天,全市范围内的个私企业诚信经营创建活动拉开帷幕。中山西路东段(新百广场至火车站)被确定为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示范街参评范围,同时,各县(市)区要指定一个市场或一条商业街作为创建活动示范街(市场)的参评单位。

  此次活动由省会文明办、市工商局、市个私协会联合发起,各县(市)区文明办、工商局和个私协会将对参与创建活动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达标者发给“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参评单位”标志,并张贴在门店企业醒目位置。

  “文明诚信经营先进单位”牌匾,悬挂门店醒目位置,有效期二年。期间若出现诚信问题,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文明诚信经营先进单位”称号,收回牌匾,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据了解,省会个体私营企业将分期分批参与文明诚信创建活动,三年内全市个私企业都将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通过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使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生产有规范,经营有规则,服务有标准,管理有章程,文明经营和诚信建设登上一个大台阶。

  参评单位的要求是: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真诚对待消费者和用户,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坑蒙拐骗、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误导、不欺骗消费者和用户,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和用户的投诉;二要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三要不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取信于民,确保消费安全;四要坚持“诚信创业、诚信兴业”的经营理念;五要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机制;六要遵守《个体私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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